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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廊坊市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 发布时间:2014-06-30
  • 作者:管理员

    26 上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廊坊市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市长谷正海 副市长王晓东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历经四次审议,环保法修订案于4月24号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別涛在会上,就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缓解减少公众的环境恐惧感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众诉求与经济发展关系,探索现代社会发展路径等问题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详细解读。

    王晓东在培训会后要求,新《环境保护法》即将在明年1月1号正式开始实施,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新法,了解修法的背景,领会立法的精神,对照新《环保法》逐条学习,提前掌握新变化,明析本单位本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新环保法,力争使各界干部群众对新环保法有一个全面认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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