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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读者证办证规则(修改版)

  • 发布时间:2014-03-28
  • 作者:暂无

成人读者证办证规则


 


    1.读者凭本人身份证,交纳100元押金办理读者证,每个身份证号限办读者证一张,首次办证免交工本费。


 2.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5年,到期后可持原证到总服务台办理延期。


 3.读者证借阅总量为2册,可外借成人普通图书、盲文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借阅书刊逾期未还不得再借,还回所借书刊方可继续借阅。凭证还可免费查阅本馆数字资源。


 4.请妥善保管读者证,如不慎遗失,请及时持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读者证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遗失证挂失10天后,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缴纳10元工本费补办新证。


 5.读者证挂失后如找到原证需撤消挂失时,则免费开通原有读者证功能;如补办新证后原证找回,补办新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由于读者自身原因造成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重新制证需交付工本费10元。


 6.退读者证,读者须还清所借书刊,缴清违约金,读者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在总服务台办理退还押金及退证手续。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图书馆所有。


总服务台对外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   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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