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内动态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资讯-相关资讯-三河政府新闻——本地新闻
我市被评为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
- 发布时间:2017-12-28
- 作者:暂无
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省委省政府今年评选表彰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冀发〔2016〕13号)和省文明委确定的评选工作安排,从2017年9月起,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按照从严把关、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的原则,根据《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这两个测评体系的《操作手册》,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79个参评设区市和县级市、市辖区、建制县进行了综合测评。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据参评城市(城区、县城)的2016、2017年两年测评成绩和职能部门把关、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评选工作。经省文明委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确定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名单。
其中我市在
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县级市
名单中榜上有名。
- 上一篇:我市召开涉外工作专题培训会
- 下一篇:我市组织1000名干部冬季送温暖